後青春幸福相談室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陰天
作者——林靜如、鍾依庭、彭志煊
# 長者在生前有失智狀況時,他的孩子可先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讓財產由指定的監護人來管理,而不至於讓有心人趁機奪產。
#依照台灣失智協會統計, 65歲以上老人中,約每12個人有一位失智者, 80歲以上老人家每五個人也就一位。
# 可以協助長輩到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辦理金融註記,日後金融機構經辦到長輩的貸款、申辦信用卡等業務,就會更詳細的確認長輩本人的身分資料,甚至拒絕辦理相關業務,已達到阻絕風險的目的。
# 避免不動產被過戶的情況發生,建議與長輩共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由家屬擔任預告登記之設定人,在預告登記塗銷前,長輩無法對不動產做任何所有權轉移的登記或處分。
# 如果長輩名下尚有其他財產、金融商品、退休金等,可以將財產交給專業的信託業者管理,讓長輩每個月只有固定款項,為其晚年的生活費妥善把關。
# 原來,臥床無法自行如廁的病人,尿布要包兩層,比較不容易長疹子。
# 原來,帶呼吸器可能會引起口部周邊的皮膚壓迫傷,所以要另外幫病人自費買防護的貼布。
# 原來,出加護病房的病人可能會暫時有幻覺、妄想的症候群,之後會緩解,不用過度驚嚇。
# 好好的經歷每一天,特別是到了生命的「中點」,我們都有責任做好養老與傳承,給自己一個完美的「終點」。
# 我國在108年,通過同性婚姻制度。
# 同性婚姻和一般有所差異的,主要在於同性配偶只能收養他方子女,無法共同收養第三人的子女。
# 遺囑執行人可以選值得信任的成年家屬,或是委由第三方專業人士擔任,包含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都是不錯的選擇,更能確保程序合法的進行,也可避免因家族親屬間的利益關係延伸出紛爭或風險。
# 金融機關與信託單位需收取相關管理費用,包含簽約金(一次性的費用,按照信託契約複雜度,費用大約坐落在仟元和萬元之間)、信託管理年費(經常性費用,大約以信託財產規模的0.2至0.5 %計算)、修約費等。
# 如果擔心留下的遺產被孩子浪費掉或被身旁的人覬覦的話,可以考慮辦理交付信託,透過受托人的管理,分期、分年或以年限到達或事件發生將信託財產交給受益人,就可以避免繼承人一次拿到高額遺產會遭遇風險。先找律師立遺囑,再找銀行處理遺囑信託。
# 兒孫自有兒孫福,我覺得父母留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應該是愛與處事的態度及思維,讓他們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生活,好好享受為人生拼搏的過程啊!
# 臉書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報喜不報憂,每個人都把好的事情放上去,壞的都不提,搞得很多人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倒楣的人。要是沒有臉書,我猜世上會少了很多憂鬱症和打官司的人。
# 保險法所稱的家屬,與民法所稱血親規定的範圍略有不同,家屬僅限於尚未出嫁而同住之兒女。是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
# 道德風險是指在契約簽訂後,要保人握有的資訊比被保險人充分,而存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要保人很有可能為追求自身利益而做出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最常聽聞的就是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背地裡幫親人買高額保單再將親人傷害的例子。所以保險法規定,由他人訂立的人身保險契約,必須經過被保險人書面簽名同意才會生效。
# 除此之外,還必須具備保險利益,是只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具有法律所承認的權益或特定的利害關係。
# 贈與人在同一年度贈與他人的財產有免稅額兩百四十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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